广州社保和佛山社保存在一定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重复参保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地以上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在广州和佛山同时缴纳社保,属于重复参保。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不会有人直接阻止,但社保在不同地方同时缴纳也只能享受一份待遇。若出现重复参保情况,需要及时申请退掉其中一份,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支出。
- 养老保险衔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广州社保和佛山社保可以相互衔接,避免冲突。比如参保人从广州到佛山工作,可将广州的社保关系转入佛山,目前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可进行转移,转入后所转入险种的缴费年限将与本地的合并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