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可以跨省使用,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说明:
- 异地就医:
- 适用人群: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东莞参保,退休后回原户籍地居住的人员)、异地居住生活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被派到国内其它地方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东莞参保人以及异地转诊人员(经市内定点医院同意转院的人员)。
- 使用方法:参保人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东莞人社的小程序等线上方式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全国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两万家医院就医,可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
- 适用人群:同时具备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已按规定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条件的异地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东莞工伤职工。
- 使用方法: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凭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可在参保省以外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住院就医,合规就医费用可实现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 适用人群:东莞基本医保参保人。
- 使用方法:参保人先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认定成功后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办理门特认定时选定异地就医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特就诊机构,在该选定机构就医,其门诊慢特病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目前东莞已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 18 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东莞市作为就医地时,可以提供 10 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 社保关系转移:东莞已与贵州铜仁市、宁夏银川市和石嘴山市、新疆图木舒克市、江西吉安市、云南昆明市等多地签订了社保 “跨省通办” 协议,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专窗等方式,实现社保凭证查询打印、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等服务,方便参保人办理相关业务,不用再 “两地跑、来回跑”。
- 社保卡交通一卡通:东莞加载全国交通一卡通应用的社保卡已实现全国 330 多个城市刷社保卡乘坐地铁、公交和轮渡。
不同的使用场景可能在具体的报销比例、结算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在使用前详细咨询东莞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顺利享受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