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去澳门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提交材料:内地居民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 16 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交验户口簿。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提交居住证;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 60 周岁以上父母、16 周岁以下子女,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在珠海就业就学人员的非广东省户籍 60 周岁以上父母和 16 周岁以下子女,提交关系人的就学就业证明、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提交珠海市高等院校的在学证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军人每次申请均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申请人领取证件。
- 通关手续: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前往珠海的拱北、横琴、湾仔、港珠澳大桥、九洲港及青茂等旅检口岸,按照口岸工作人员指引进行通关。
若经澳门中转前往第三国,须凭有效的中国护照,以及过境澳门前往第三国的联程客票办理出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