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看病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门诊、住院、特定病种等)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信息。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
- 主点就医: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为70%(签约家庭医生为75%)。
- 辅助就医点: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为5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5%。
门诊转诊报销
- 社区门诊转诊:转诊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二级为55%,三级为50%。
- 辅助就医点转诊:转诊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二级为55%,三级为50%。
门诊急诊和抢救报销
急诊和抢救的报销比例为75%(签约家庭医生为80%)。
住院报销比例
一档缴费
- 一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95%,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
- 二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90%,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5%,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5%。
二档缴费
- 一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5%,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5%。
- 二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一类门特
按同级别住院最低费用段分段报销,以本人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标准。
二类门特
报销比例为75%(退休待遇人员为80%),按年度费用限额管理。
三类门特
报销比例为75%(签约家庭医生为8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一般参保人员
- 起付标准:1.2万元(统账结合参保职工为0.6万元)。
- 报销比例:≤10万元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起付标准:2000元。
- 报销比例:≤10万元部分报销9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5%。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新生儿
- 起付标准:3000元。
- 报销比例:≤10万元部分报销8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东莞社保看病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普通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在35%至95%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缴费档次和医疗机构等级。门诊特定病种和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也根据参保人类型和费用段有所不同。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人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