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补缴费用,可报销出生到参保前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若母亲符合相关生育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从出生起因病住院可享医保待遇;母亲不符合相关待遇,新生儿90天内参保缴费,从缴费起因病住院可享医保待遇
东莞新生儿医保报销在办理时间上有不同规定。对于本市户籍新生儿,在出生后7个月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费用,就能报销出生到参保前的相关费用。而根据母亲是否符合生育保险待遇,又有不同的90天参保报销政策。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的办理和报销规定。
(一)本市户籍新生儿7个月内参保政策
- 参保条件 具有东莞市户籍、2011年7月1日后(含1日)出生且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符合参保补缴条件。例如,宝宝在2024年1月1日出生,只要在2024年8月1日前办理参保手续,就满足条件。
- 参保流程 带户口本、出生证到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参保即可。比如家长在宝宝出生后准备好相关证件,前往对应的居委会完成参保登记。
- 待遇范围及报销时间 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可报销。报销时间为补缴费用成功之日起一年内,需携带医疗资料回社保机构申请。要注意新生儿住院报销不能现场结算,都要回社保局报销,超过一年则不予受理。假设宝宝在2024年2月住院产生费用,在2024年5月参保补缴成功,那么家长需在2025年5月前回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二)根据母亲生育保险待遇的90天参保政策
- 母亲符合待遇情况 若新生儿母亲符合享受东莞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加城镇居民及少儿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从出生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医保待遇。例如,母亲有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宝宝在2024年3月1日出生,在2024年5月29日前参保缴费,出生后的住院费用就可报销。
- 母亲不符合待遇情况 新生儿母亲不符合享受东莞市城镇职工或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新生儿在90天内参保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因病住院,可享受医保待遇,不再像过去必须经过90天的等待期才能享受。如宝宝在2024年4月1日出生,母亲无相关待遇,宝宝在2024年6月29日参保缴费,从这天起的住院费用可报销。
(三)不同情况对比
| 情况 | 参保时间范围 | 报销起始时间 |
|---|---|---|
| 本市户籍7个月内参保 | 出生后7个月内 | 出生到参保前 |
| 母亲符合待遇90天内参保 | 出生后90天内 | 出生之日起 |
| 母亲不符合待遇90天内参保 | 出生后90天内 | 缴费之日起 |
东莞新生儿医保的办理和报销时间规定多样,家长需根据自身情况,及时为宝宝办理参保手续,以便在宝宝生病时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减轻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