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现行西藏自治区医保政策,男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方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不足时,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一、缴费年限规定
- 最低缴费年限:西藏执行全国较高标准,要求男性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不得少于15年。
- 视同缴费年限:2012年医保制度并轨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军龄等可计入总年限,但需提供原始档案证明。
二、补缴规则
- 退休时补缴:若退休时缴费未达标,可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一次性补足差额,或继续按月缴费至满25年。
- 补缴成本测算:以2025年西藏社平工资8000元/月为例,补缴1年费用约为5760元(8000×6%×12)。
三、待遇享受条件
- 退休审批:需通过人社部门退休资格审核,医保系统自动关联缴费信息。
- 终身待遇内容:涵盖住院报销(85%-95%)、门诊慢性病补助及个人账户划拨,与在职期间待遇标准一致。
西藏医保政策充分考虑高原地区特殊性,建议参保人通过西藏医保APP或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查询个性化缴费记录。及时规划缴费年限,可有效避免退休后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