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异地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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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 网上办理
-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手机微信搜索“粤医保”并关注,进入“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实完整录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可在“我的”查询进度及结果。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该APP,进入“在线办理→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录入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后可在“在线办理→异地备案→备案记录”查看进度及结果。
-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粤省事”关注,进入粤省事医保区域,点击“就医保障→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录入申请信息并上传资料,提交成功后可查询进度及结果。
- 电话(传真)办理:拨打经办机构电话,电话传真相关备案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通过电话传真接收相应的备案表。
- 窗口办理:参保人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内容。
-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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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医疗机构
-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住院就医一般不需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如备案人员同时患有门慢门特病种的,必须在备案地选定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途径,查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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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 完成备案后,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和异地急诊住院人员在所备案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转院人员按转院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照“就医地目录”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再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参保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票据,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东莞社保异地报销流程包括备案、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就医结算三个关键步骤。参保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备案方式,并在就医时遵循相应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异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