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死亡抚恤的规定
低保户死亡抚恤规定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抚恤情况:
全国普遍提及的标准
抚恤金标准
- 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 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丧葬费标准
- 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4000元。
- 因工(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5000元。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其他补助
- 殡葬费用减免:低保户如果过世,凭低保证、身份证、医院死亡证明或者社区证明,殡葬费用可以减免50%。
- 一次性困难补助金:家属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具体标准和程序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特殊情况及其他地区相关规定
不同身份低保户补助
- 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成员,死亡补助标准为一次性补助1300元人民币。
- 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成员,死亡补助标准为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民币。
- 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家庭成员,死亡补助标准为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民币。
特定对象费用减免
无名尸体、亡故的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减免,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退休职工相关规定
- 退休职工在家死亡,家属可以通过提供死者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单位办理领取丧葬费的手续,费用会直接打入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
- 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
-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审核确定后,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火化费减免
低保户(不含已进入社保的对象)死亡火化可免除800元火化费,先交后免,由家属写书面申请,在社会事务部领取。低保对象生前已纳入社保的则不享受该政策。
申请流程
若要申请低保户去世后的丧葬补助,家属需携带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则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负责申请领取。在申请过程中,可能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以便相关部门评估补助的必要性和金额。
由于并非所有地区都有针对低保户去世的专门丧葬补助政策,具体标准和申请要求通常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建议家属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人社局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