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死亡后,家属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申请一些补助。以下是关于低保户死亡补助的详细信息,包括补助规定、申请流程、补助标准和相关政策背景。
补助规定
法律规定
- 没有直接的丧葬费补助:法律上,低保户去世后没有直接的丧葬费补助,但家属可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
- 需及时告知变化: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补助对象
- 城市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亡故人员。
- 农村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亡故人员。
- 其他特殊群体:如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等。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 基本材料:家属需准备死亡证明、低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 特殊情况:如果涉及遗产继承或分配问题,还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步骤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民政部门,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 审核审批: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情况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领取补助:若申请获得批准,家属需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领取补助资金或物品。
补助标准
具体金额
- 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发给殡葬救助资金600元,南疆三地州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其他地(州、市)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承担。
- 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发给殡葬救助资金400元,南疆三地州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其他地(州、市)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其他补助
- 困难补助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家属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
- 丧葬费用减免:低保户殡葬费用可以减免50%,埋葬占用国家公用墓地费用可减免50%。
相关政策背景
殡葬救助制度
- 救助方针:殡葬救助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家庭自救为主,政府和社会给予适当救助。
- 救助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无名尸体。
- 资金管理:殡葬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由自治区、县(市、区)分级承担。
低保户死亡后,家属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丧葬费用减免等补助。具体补助金额和标准因地区而异,家属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了解当地具体政策和流程对于顺利申请补助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