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通常15个工作日内完成
60周岁以上参保人将外地医保转入现居住地,需通过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实现缴费年限累计和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具体操作需提交参保凭证至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并同步办理社保卡属地变更。
一、转移条件与材料准备
- 年龄限制:部分城市对退休人员转移有特殊规定,需确认转入地是否接受60岁以上参保关系
- 关键材料: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现居住地居住证明
- 账户处理:需明确原账户结余资金转移方式,部分省份支持一次性支取
二、办理流程详解
- 原参保地办理停保:
- 持身份证到原医保机构开具《参保凭证》
- 申请医保缴费记录盖章文件
- 新参保地申请转入:
- 向现居住地医保中心提交转移接续申请表
- 部分城市要求先办理临时医保备案
三、转移后续事项
- 待遇衔接:转移期间可能产生3个月等待期,建议提前备足常用药品
- 卡证变更:原医保卡停用后,需按新参保地要求申领第三代社保卡
- 年限计算:跨省转移时,实际缴费年限一般按12:1折算为本地年限
完成转移后应及时查询医保账户余额是否到账,退休人员需特别注意门诊慢特病待遇的重新认定。建议保留所有转移凭证回执备查,遇到转移失败时可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交跨省通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