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卡在北京的医院能否使用,取决于参保人员是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医院是否开通了相关直接结算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北京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 “直接结算业务” 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北京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查询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定点医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