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对于年满80周岁的黑龙江城乡居民,若不符合特定资助政策,仍需按照规定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025年度全国统一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黑龙江亦适用此标准。除非该老人属于全额或定额资助对象(如低保、特困等),否则其子女或本人仍需承担相应缴费义务。
一、
缴费政策与年龄无关
居民医保制度设计上,并不因参保人年龄增长而自动免除缴费责任。只要未达到“全额资助”或“定额资助”条件,无论60岁还是80岁,均需按标准缴费。项目 全额资助对象 定额资助对象 普通缴费对象 是否需要缴费 否 是(个人缴80元) 是(个人缴400元) 财政补助 670元/人 670元/人 670元/人 举例人群 特困人员、孤儿 城乡低保户、脱贫不稳定人口 一般居民 高龄老人是否可申请减免
黑龙江省内虽无针对80岁以上人群的普遍性免缴政策,但对经济困难群体设有明确资助机制。若老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资格,从而获得医保缴费资助。独居、失能、无子女赡养能力等情况,也可通过社区或村委会提交材料,申请临时救助或医疗专项补贴。缴费方式与操作流程
黑龙江居民医保缴费可通过线上渠道(如“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服务点(乡镇卫生院、街道办医保窗口)完成。建议家属协助老人提前办理,避免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待遇中断。医保待遇不受年龄影响
参保后,80岁以上老人在住院、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等方面的报销比例与普通参保人一致,不会因年龄增加而降低待遇水平。但前提是必须持续参保并按时缴费。特殊情况处理与咨询途径
若老人确实无力承担400元缴费,可联系户籍所在地的 医保局 或 民政局 ,了解是否有地方性临时救助政策。拨打 12393医保服务热线 或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获取权威解答和指导。
对于黑龙江地区80岁以上居民而言, 医保缴费仍是法定义务 ,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自费承担。通过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合理利用政策资源,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担。及时参保缴费是确保医疗权益连续性的关键,不应因年龄增长而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