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灵山县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详细信息,包括最新调整、申请条件和流程等。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新调整
- 城市低保标准:灵山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00元。
- 农村低保标准:灵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2700元。
- 调整幅度: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了12.5%,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17.39%。
历史变化
- 2022年12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保持每人每月760元不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 2023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户籍状况:申请人需为灵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 家庭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 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特殊群体
- 重度残疾人: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 重病患者:长期卧床6个月以上的重病患者。
- 其他特殊群体:如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 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致困证明(如残疾证、患重大疾病就医材料等)。
- 其他材料: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
申请方式
- 线上申请:通过“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
- 线下申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审批流程
- 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备齐材料。
- 调查核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 初审和公示:作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
- 审批和资金发放: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并确定保障金额,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并发放资金。
广西钦州灵山县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近年来不断调整,以应对物价上涨和确保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申请条件严格,需满足户籍、收入和财产要求。申请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受理、调查核实、初审公示和审批发放等步骤。通过这些措施,灵山县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