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孩子必须随父姓,姓名权遵循以下规则:
一、基本原则
- 自由选择父母姓氏
子女可随父姓或母姓,父母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决定; - 特殊情况可选取其他姓氏
-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如祖父母、外祖父母);
-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 其他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如少数民族遵循本民族传统)。
二、变更姓名的程序
- 未成年人
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父母离婚的须经双方同意; - 成年人
需本人向户籍部门申请变更。
三、法律限制
- 父母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如改为继父母姓氏),另一方可要求恢复原姓;
- 子女姓氏变更不得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