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医保卡可以转回老家,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以下是详细的转移条件和流程。
转移条件
基本条件
- 参加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在本市已参加医疗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
- 参保状态为已停交:参保状态为已停交,未办理退休手续。
- 无未办结的业务:无未办结的业务。
- 无欠费记录:不存在欠费记录。
- 无超龄后缴费记录:无超龄后缴费记录。
特殊情况
- 已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先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 有接收单位:如果在老家有接收单位,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如果没有接收单位,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转移流程
提交申请
- 线上申请: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深圳社保个人网上服务页、粤医保等)提交申请。
- 线下申请:前往转入地或转出地的医保相关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户口本等个人身份和社保相关的证明材料。
- 其他材料:迁移证明、个人基本信息表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办理步骤
- 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 提交转移申请:将参保缴费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 信息对接:原社保所在地与新社保地的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信息的对接和资料的转移。
- 确认转移结果:转移过程完成后,个人可以到新的社保经办机构确认转移结果和继续缴纳社保。
注意事项
中断缴费影响
- 断缴时间:如果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 长期断缴: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要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转移后待遇
- 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退休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深圳的医保卡可以转回老家,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转移条件和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准备材料、信息对接和确认转移结果等步骤。中断缴费对医保待遇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参保人及时缴费,避免长时间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