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评分细则
根据现行政策及各地实施细则,中级职称评审主要从基本条件、教学能力、教研成果、管理能力等维度量化评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占比约25%-30%)
-
学历与资历
- 本科学历为基本门槛,部分学科要求教育学或相关专业学位;
- 任职年限按虚年累计计算,每年计2分,破格晋升者此项不计分。
-
教龄与工作表现
- 教龄每年0.5分(上限15分),计算以人事档案记录为准,借调、病休等非教学时间不计入;
- 出勤率满分5分,迟到/早退扣0.3分/次,旷课扣1分/节,扣完为止。
二、教学能力(占比约30%-40%)
-
教学工作量
- 以申报前三年平均课时量为基准,每周10课时为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可额外加分(例如三年均满工作量计3分,两年超量计4分);
- 未满工作量者(因个人原因)一票否决。
-
教学效果
- 需提供备课笔记、作业批改记录、教学计划与总结等实证材料,缺失任一材料取消评审资格;
- 教学比赛获奖(如县级说课/微课一等奖)可加分,但需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民间协会奖项无效。
三、教研成果(占比约15%-20%)
-
课题与论文
- 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前15名成员有效)可加分,负责人分值翻倍;
- 公开发表论文(维普/万方收录)每篇1分,核心期刊额外加2分,电子刊、增刊不计分。
-
教学成果转化
- 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教改项目实践等可量化成果,例如开发特色教材或实施分层教学案例可额外加分。
四、管理能力(占比约10%-15%)
-
班主任/行政任职
- 班主任工作每年1分(上限8分),兼任团委书记、年级组长等可叠加年限;
- 教研组长、中层干部等行政职务每年0.5分,上限3分。
-
学科组工作
- 担任教研组长或学科负责人,每学期计0.5分,满分3分。
五、附加分(上限5分)
- 荣誉与奖项: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可加分;
- 特殊贡献:参与教育扶贫、乡村支教满3年者优先评聘。
注意事项
- 师德一票否决:存在学术造假、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行为者直接取消资格;
- 材料真实性:所有成果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或提供官方证明,伪造材料将纳入信用黑名单;
- 区域差异:部分地区(如河南、山东)对乡村教师单设评审通道,服务满3年者可优先评聘。
(注:具体评分细则需参照申报地当年政策文件,以上内容综合全国多地标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