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虽无法确切知晓黑龙江省 2027 年具体的土地政策,但可从其近期相关政策及规划中推测一些政策走向:
- 耕地保护方面
- 坚守耕地红线:黑龙江省严格落实国家要求,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将耕地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
- 优化耕地布局: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探索编制全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统筹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保护,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促进集中连片。
- 加强黑土耕地保护:实行黑土耕地保护利用 “田长制”,明确各级田长职责,加强黑土耕地数量保护,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破坏黑土耕地违法行为。
- 提升耕地质量: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 保护。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提高耕地的地力和产出能力。例如,优先将黑土区、平原地区和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 建设用地方面
- 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的指导意见》,优化建设用地报批,保障项目落地,包括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简化用地预审审查等。
- 推进工业用地改革:在集贤县等地区推行新增工业用地 “标准地” 出让实施方案,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不同产业类型的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实现项目用地 “拿地即开工、高效用地审批” 的目标,积极推行产业用地 “标准地” 出让机制。
- 土壤环境保护方面: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27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4% 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深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