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让家人使用。以下是关于北京医保卡家人共用的详细信息,包括基本条件、备案流程、使用注意事项和相关常见问题。
家庭共济的基本条件
参保人资格
- 家庭共济政策适用于参加了北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都可以成为共济对象。
- 被共济人(即家庭成员)必须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在外省市参保,则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北京市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备案要求
- 家庭成员需进行备案,才能使用共济账户余额。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等渠道进行。
- 备案成功后,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时,应出示本人医保卡/码,并使用本人的个账密码进行支付。
家庭共济的备案流程
线上备案
-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平台,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模块,添加共济对象,输入信息并保存提交。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APP,进入“地方专区”,点击“北京市”,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添加共济对象并确认信息。
- “京通”小程序:在小程序中搜索并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点击“添加共济对象”并提交。
线下备案
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各区县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注意事项
使用原则
- 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
- 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法律责任
-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将责令退回,并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诈骗罪。
- 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常见问题解答
共济账户的使用顺序
系统默认按照共济人绑定操作的时间先后作为共济账户的使用顺序。被共济人可以通过相关平台调整使用顺序。
代购药
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北京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让家人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进行备案。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个人账户余额,而非医保卡本身,且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时需注意相关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