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或诊断证明
随着数字化政务服务的普及,多地已开通生育登记线上办理渠道,为孕产妇家庭提供便捷服务。以下是办理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一、基础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证件
- 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需在有效期内)。
- 若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婚姻关系证明
- 结婚证原件照片(需清晰显示登记信息页)。
- 特殊情况(如涉外婚姻)需提供经公证的婚姻证明文件。
二、孕产相关证明材料
妊娠证明
- 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及最近检查页扫描件。
- 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需包含孕妇姓名、孕周及医院盖章)。
生育情况声明(部分地区要求)
填写电子版《生育登记表》,声明子女数量及是否符合政策。
三、其他辅助材料
户籍或居住证明
- 本地户籍: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 非本地户籍: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部分地区需满6个月)。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情形 所需文件 再婚家庭 离婚协议/判决书、前任配偶死亡证明 涉外婚姻 配偶护照、经认证的婚姻证明 辅助生殖技术生育 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法性证明
完成生育登记后,系统将生成电子版《生育服务证》,可自行下载或邮寄纸质版。建议提前核对材料清单,避免因信息不全延误办理。若遇系统审核失败,可联系属地卫健部门人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