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长春市为男性职工提供了生育护理补贴,在配偶生育期间,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生育津贴,津贴金额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该政策体现了对男职工参与育儿责任的支持,也进一步推动了家庭与职场平衡的社会价值。
(一)
- 领取条件
男职工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 配偶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男职工需在配偶生育当月仍处于参保状态。
| 项目 | 要求 |
|---|
| 生育保险缴费时间 | 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
| 配偶生育合法性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 参保状态 | 生育当月参保未中断 |
- 津贴标准
男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标准如下:
- 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 =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30 × 15;
- 津贴发放方式: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男职工。
- 发放时间:津贴一般在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 项目 | 说明 |
|---|
| 津贴计算基数 |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 补贴天数 | 15天 |
| 发放对象 | 男职工 |
| 发放方式 | 发放至单位账户 |
- 申请流程
男职工申请生育津贴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 准备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社会保障卡、单位授权委托书等;
- 提交申请:可通过线上平台(如“吉林智慧医保”APP)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审核发放: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
| 步骤 | 操作内容 |
|---|
| 第一步 | 准备材料 |
| 第二步 | 提交申请(线上或线下) |
| 第三步 | 等待审核及发放 |
(二)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
若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护理补贴,并可同时申请围产补贴。
- 护理补贴标准:15天×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围产补贴标准:300元营养补贴 + 700元保健补贴。
| 项目 | 说明 |
|---|
| 护理补贴 | 15天×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 围产补贴 | 营养补贴300元 + 保健补贴700元 |
- 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需在子女出生后至次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申请方式:由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
- 材料要求: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并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交。
| 注意事项 | 说明 |
|---|
| 申请时限 | 子女出生后至次年3月31日前 |
| 申请方式 | 单位集中申报 |
| 材料准备 | 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
-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情况,还需提供失业证明或农村户口无工作证明,以证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
| 项目 | 要求 |
|---|
| 配偶无工作证明 | 需提供失业证或村委会证明 |
| 申请对象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
长春市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政策体现了对男性育儿责任的支持,同时也为家庭经济提供了保障。男职工在符合领取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生育津贴,享受15天×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