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表二主要涉及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情况,具体需要填写的数据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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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所属时间与纳税人信息:填写增值税税款的所属时间以及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和所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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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数据。
- 其他扣税凭证:如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等。
- 其他需要填报的数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填写如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其他符合抵扣条件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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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 免税项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 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反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反映用于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
-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等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 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
-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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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结存至本期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 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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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 本期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
- 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扣缴的应税劳务增值税额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扣缴的应税服务增值税额之和。
增值税附表二的填写需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同时,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避免出现虚报、错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