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精神病人都不负刑事责任,只有在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才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 责任能力的缺失: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其精神疾病的影响,可能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认知和控制能力的丧失,使得他们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例如,一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在幻觉或妄想的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他们无法分辨现实与虚幻,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 法律的人道主义考量:精神病人往往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将其作为普通罪犯进行处罚,可能无法达到刑罚的目的,反而可能对其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法律注重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对于无法承担责任的精神病人,给予特殊的法律待遇。
- 医学鉴定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会由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处于精神疾病发作状态以及疾病对其行为的影响程度。只有经过鉴定确认符合精神病人犯罪的条件,才会免除其刑事责任。
- 特殊的监管和治疗措施:对于免除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会有相应的监管和治疗措施。例如,送往专门的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以保障其自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同时也为其康复提供机会。
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