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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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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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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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长沙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包括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元的起付标准、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以及针对不同人群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