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主动告知并出示凭证
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医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就医前准备
- 确认备案状态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搜索【我的医保凭证】,确认异地就医备案已成功,并检查就诊地是否开通了异地结算功能。
- 开通个人账户异地支付权限
-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进入【地方专区】→ 选择参保地 → 开通异地使用个人账户权限。
二、就医时操作
- 主动告知医院备案信息
持身份证、社保卡就医时,需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医院提供相应服务。
- 出示有效凭证
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配合医院完成挂号、就诊流程。
- 选择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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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需医院开通异地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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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院不支持,需自费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三、费用结算与报销
- 直接结算流程
在支持异地结算的医院,出院时直接通过医院结算窗口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 自费垫付及报销
若医院不支持异地结算,需保存好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通过医保系统提交报销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定点医院确认
备案后仍可回参保地原定点医院就医,实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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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时,个人账户支付权限需在就医地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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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北京)允许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需在本地平台开通相关权限。
- 材料留存
所有医疗费用凭证需完整保存,作为报销依据。
五、常见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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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认医保 :优先选择确认支持异地结算的医院,若无法确认,需自费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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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失败 :检查是否在就医地开通了跨省直接结算权限。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异地就医备案后顺利享受医保待遇。若仍遇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