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的办理时间和流程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审批时限信息:
- 1.法定办结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 2.承诺办结时限(部分地区或部门):环境影响报告书: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工作日
一些地区和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快的审批服务。例如,即墨区通过“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环评审批的办理时间可以从几天到几十天不等,具体取决于项目类型、地区政策和审批部门的效率。如果有特殊政策或高效审批服务,审批时间可能会大大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