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工作日内办结
赤峰生育津贴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通过指定平台提交申请,无需线下跑腿即可完成审核与津贴发放。
一、申请条件
- 参保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生育期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政策合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 分娩类型:包括正常分娩、剖宫产、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生育医疗情形。
二、网上办理流程
- 登录平台
访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下载“蒙速办”APP,进入“社保服务-生育津贴申领”模块。 - 填写信息
准确录入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生育信息(分娩时间、医院名称、分娩方式)及银行卡信息(一类账户)。 - 上传材料
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身份证正反面
- 结婚证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
- 《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 提交审核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系统自动流转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可通过平台实时查询进度。 - 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至填写的银行卡账户。
三、办理材料对比表
| 材料类型 | 网上办理要求 | 线下办理要求 | 注意事项 |
|---|---|---|---|
| 身份证明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JPG)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确保图像清晰、无遮挡 |
| 生育证明 | 《生育服务证》电子版 | 原件及复印件 | 需在有效期内,多胞胎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 |
| 医疗票据 | 费用发票、清单扫描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票据需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
| 银行卡信息 | 一类账户开户行及账号(手动填写) |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账户名需与申请人姓名一致 |
四、常见问题
- 津贴标准: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发(正常产假98天,难产/多胞胎增加15/15天/胎)。
- 信息修改:提交后发现错误,可在审核通过前联系医保局撤销申请并重新提交。
- 咨询渠道:拨打赤峰市医保服务热线0476-12393或通过官网“在线咨询”模块反馈问题。
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参保女职工可大幅缩短办理时间、减少材料准备成本,建议在生育后3个月内完成申请,确保津贴及时到账。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审核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