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需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需通过单位工会办理)。
- 费用范围:仅限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含起付线),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
二、报销流程
- 医保报销先行:
需先完成基本医保报销,保留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医保结算单等原始凭证。 - 提交材料:
- 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医疗发票、医保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复印件等。
- 门诊报销:需门诊费用清单、发票等。
- 特殊材料:如慢性病需提供诊断证明,意外伤害需病历和诊断证明。
- 工会审核与放款:
材料提交后,工会审核通过后直接打入工会会员服务卡账户,无需纸质回执。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 住院费用:
- 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剩余“自付一”费用按20%报销;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起付线,按20%报销。
- 门诊费用:
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剩余“自付一”费用按20%报销。 - 封顶线以上费用:
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部分,分段按40%-90%比例报销,最高9万元。
四、注意事项
- 信息准确性:工会服务卡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需与医保系统一致,否则影响报销。
- 时效性:
- 季度报销:下季度报销上季度费用(如第一季度费用在第二季度报销)。
- 年度封顶线以上报销:每年第一季度统一申报上年度费用。
- 冲突说明:工会二次报销与单位补充报销不冲突,但封顶线以上部分需扣除单位已报销金额。
五、咨询方式
- 工会服务卡丢失需尽快挂失补办。
- 可联系单位工会或北京银行查询报销进度。
建议根据具体费用类型和年度政策准备材料,确保符合报销条件。如需更详细操作指引,可咨询所在单位工会或登录北京市总工会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