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医保政策,门诊费用报销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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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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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在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93%;在市、县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乡镇卫生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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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如三级甲等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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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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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通过郑好办APP或线下医保窗口提交医疗费用明细,系统自动计算可报销金额。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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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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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且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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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次付费40元/次,同一医疗机构多日就诊仅负担1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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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门诊用药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累计报销额度40元/月(不同地区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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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经认定后,门诊慢特病治疗不设起付线,按定点医疗机构限额管理,费用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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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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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如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自费部分等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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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可通过郑州本地宝等官方渠道查询报销进度。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