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扶助标准如下:
- 国家特别扶助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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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590元,即每人每年7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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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叁级以上的,其父亲或母亲每人每月460元,即每人每年5520元。
- 地方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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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特扶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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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未治愈患者直接纳入特别扶助(特扶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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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特扶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在国家、省规定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基础上,提高60元/人/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提高50元/人/月。
- 城镇和农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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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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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提标补助每人每月20元。
- 其他扶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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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家庭扶助金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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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400元、300元、200元的扶助金。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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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的具体扶助标准和实施细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卫计委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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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进行申请,以免错过扶助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