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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居民医保已实现全省统筹,参保人员在省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就医则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将有所降低。这一政策显著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公平性,使居民在省内流动时无需担心医保待遇差异。
一、医保全省通用的具体政策
参保范围与筹资标准
- 覆盖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包括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
- 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缴费标准由省级统一制定。
待遇统一性
- 住院待遇: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100元至1000元),报销比例为60%-85%,年度支付限额为7万元。
- 门诊待遇: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达45%-60%,35种慢性病门诊年度限额提高至5000元。
二、异地就医操作细则
省内就医
- 直接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无需备案,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 支持省内2000家定点药店扫码购药,覆盖常见药品需求。
跨省就医
- 备案后:执行参保地目录、就医地管理,报销比例不降低。
- 未备案:急诊或转诊可补办手续,但自行外出就医报销比例下调15%。
三、最新政策动态
- 2025年8月起恢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确保待遇连续性。
- 居民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增至300元,支持电子票据线上报销,减少垫付压力。
山西省通过省级统筹和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医保服务的无缝衔接。参保人员需注意政策细节的动态调整,合理利用备案机制,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