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长三角地区医保协同政策,2024年7月起,安徽与江苏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因跨省流动就业或户籍迁移,可将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就业地,实现累计计算和跨省使用。
一、转移条件与适用范围
适用人群
- 在安徽参保后,因工作调动、户籍迁移或长期居住至江苏的人员。
- 需满足江苏当地参保条件(如已办理户籍或居住证)。
转移内容
-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
- 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
| 对比项 | 转移前(安徽) | 转移后(江苏) |
|---|---|---|
| 参保地 | 安徽省内 | 江苏省内 |
| 账户余额处理 | 申请转移后清空 | 转入后合并使用 |
| 待遇生效时间 | 原参保地停保次月 | 新参保地缴费次月 |
二、办理流程与材料
线上办理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江苏医保云APP提交申请,上传身份证、参保凭证(安徽出具)。
- 审核通过后,由两地医保部门对接,约10个工作日办结。
线下办理
- 步骤:
- 至安徽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 向江苏医保经办窗口提交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转移接续申请表。
- 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 步骤:
三、转移后的使用问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完成转移后,在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定点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备案。
- 跨省其他地区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
待遇衔接
- 转移期间若断缴,江苏参保后需补缴或等待期(通常3个月)方可享受待遇。
- 退休时若缴费年限不足,可按江苏政策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
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便民措施,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经办机构确保材料完整。转移后需关注待遇衔接期及账户余额到账时间,避免影响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