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25年,女性20年
根据合肥医疗保险政策,退休条件与缴费年限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男职工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方可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
女职工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0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方可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二、特殊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的人员,其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补缴政策 :若未达到最低年限,需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6%比例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补缴后才能享受待遇。
三、退休流程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且满足缴费年限;
-
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将自动衔接,无需额外申请。
四、注意事项
-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但接近规定年限,建议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以减少未来医疗费用负担;
-
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与单位参保人员同等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释,具体以合肥市社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