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生儿医保参保政策如下:
一、参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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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即参保
新生儿需在出生后 90天(含)内 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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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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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生儿在90天后参保,医保待遇将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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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8日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参加下一年度医保的,待遇期限延续至下一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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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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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每人每年6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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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每人每年250元,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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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缴费额 :每人每年928元。
三、缴费方式
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参保手续,费用从家长银行卡直接扣除。
四、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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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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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当地政策执行,一般可报销50%-70%。
五、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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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 :新生儿需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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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办理 :父母携带户口本至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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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生儿出生时即患重症且无法及时参保,需自费承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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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需关注每年9月的缴费截止日期,避免影响下一年度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确保新生儿从出生开始享有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