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门诊、住院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政策内容: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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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支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在职职工参保人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
- 退休职工优惠:退休职工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且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7000元。
- 免费药物:治疗高血压的基本药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氢氯噻嗪片)、治疗糖尿病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片、格列吡嗪片)、治疗冠心病的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片),向普通门诊统筹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算的职工参保人免费提供。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24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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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基本病种目录: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种分型。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Ⅰ类病种不设起付标准,Ⅱ类病种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起付标准。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报销比例方面,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不同病种和医院等级设定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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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基本待遇
- 起付标准:社区医院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一级、二级医院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80%,在三级医院报销70%;退休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85%,在三级医院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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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 二次支付待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支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含)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额度报销: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特药报销:针对特药(盐酸沙丙蝶呤片、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8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针对罕见病用药(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注射用阿加糖酶β):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90万元。
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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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 不设起付线:少年儿童和驻济高校大学生,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社区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少年儿童85%)。其他居民,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社区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其他三级部省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
- 报销比例:少年儿童和驻济高校大学生,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90%,社区医院报销比例为9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少年儿童8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其他三级部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其他居民,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70%,社区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其他三级部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少年儿童和驻济高校大学生为4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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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社区医院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一级、二级医院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住院的报销85%;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85%;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75%;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0%。
2024年济南市医保报销政策根据职工和居民的不同身份设定了不同的报销标准和待遇。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就医方式和医疗机构,并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