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根据其危险性质和程度,被划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以下是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分类和特点:
甲类危险化学品
甲类危险化学品主要指具有高度火灾危险性和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包括:
- 闪点低于28℃的液体:如丙酮(闪点-20℃)、乙醇(闪点12℃)等。
-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如丁烷(爆炸下限1.9%)、甲烷(爆炸下限5.0%)等。
-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棉、黄磷等。
-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金属钠、金属钾等。
-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等。
-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乙类危险化学品
乙类危险化学品主要指具有中等火灾危险性和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包括:
- 闪点在28℃至60℃之间的液体:如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等。
- 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等。
-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如硫磺、工业萘等。
- 助燃气体:如氧气等。
-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如油纸、油布等。
丙类危险化学品
丙类危险化学品主要指具有较低火灾危险性和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包括:
- 闪点等于或高于60℃的液体:如糠醛(闪点75℃)、苯胺(闪点70℃)等。
- 可燃固体:如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等。
丁类和戊类危险化学品
丁类和戊类危险化学品通常不被视为高度危险,包括:
- 丁类:难燃烧物品,如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
- 戊类:非燃烧物品,如钢材、水泥等。
这些分类主要基于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如闪点、爆炸下限、自燃性、氧化性等,以帮助确定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在实际应用中,这些分类还可能根据具体化学品的特性进行调整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