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收费依据670号文件的相关信息,综合整理如下:
一、收费依据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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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
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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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适用范围
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等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
二、收费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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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监理费用=工程造价×监理费率
其中工程造价按合同约定的预算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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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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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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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需结合服务范围、工程类型、施工管理模式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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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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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基数
计费额为工程概算的建安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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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系数
监理费率可乘以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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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6年670号文件已被废止,现执行2015年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全面放开,但政府指导价部分仍适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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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收费标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项目开工前与监理单位明确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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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设备费等特殊项目,可能触发超过40%的监理费计算规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官方文件及行业实践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