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车指标注销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取消未使用的指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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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可取消申请。 -
操作流程
- 线上办理:
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用户中心 → 配置指标功能区 → 点击“我的个人申请” → 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选择“取消申请”。 - 线下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 线上办理:
二、已获得指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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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的指标
根据现行规定,正常使用的指标无法主动申请注销或作废。若需停止使用指标,需在车辆登记状态下先行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流程包括:- 通过旧车回收企业完成机动车报废解体;
- 携带相关材料到车管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完成车辆注销后,指标将自动释放,但需符合更新指标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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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指标作废
如存在买卖、出租、出借指标等违规行为,经公安或司法机关确认后,指标管理机构将直接公布指标作废。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若车辆处于抵押登记、查封扣押状态,或存在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无法办理注销登记。
- 涉及指标作废或车辆注销的详细政策,可咨询指标管理机构(电话:65077118或12328)或车管所。
以上流程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系统操作指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