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涵盖以下核心内容,综合多部门规范及管理要求整理如下:
一、组织管理体系
-
机构设置
- 住院床位≥100张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独立管理部门;床位不足100张的医疗机构需指定分管部门或专(兼)职人员。
- 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医务、护理、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等多部门协同职责。
-
职责范围
- 制定医院感染防控规划、制度及应急预案,监督落实消毒灭菌、隔离措施及重点部门管理。
- 审核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指导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二、基础防控措施
-
环境与物品管理
- 诊疗区域需洁污分区,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高频接触部位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
- 无菌物品专柜存放,开启后有效期≤24小时;重复使用器械须严格清洗、灭菌。
-
手卫生与隔离
- 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及速干手消毒剂,执行“两前三后”手卫生规范。
- 传染病人严格分区管理,落实标准预防及额外防护措施。
三、重点部门及操作管理
-
手术室、ICU、产房等
- 布局符合洁污分流,严格限制人员出入;手术器械灭菌合格率需达100%。
- 围手术期规范抗菌药物使用,预防手术部位感染(SSI)。
-
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等
- 器械清洗质量定期监测,内镜须按规范进行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四、监测与报告制度
-
日常监测
- 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季度汇总分析数据。
- 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感染等纳入重点监测。
-
感染暴发处置
- 发现疑似暴发(如短时同源感染≥3例)须12小时内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隔离、溯源。
五、医疗废物管理
- 分类收集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废物,专用包装密封后交由合规机构处置。
- 禁止在诊疗区清点污染被服,严格管理锐器盒使用。
六、培训与职业防护
- 全员需接受岗前及定期感染防控培训,重点部门人员每年≥6学时。
- 配备防护用品(口罩、隔离衣等),落实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及追踪。
七、抗菌药物管理
- 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分级使用制度,遏制耐药菌传播。
注:以上制度需结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规动态更新,并通过多部门协作确保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