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待遇统一
根据2024年四川省医保政策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医保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主要变化如下:
一、基金监管与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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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全面实施
四川省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实现预算管理、基金调剂、参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机制、经办管理“六统一”。 - 统一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年限,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 设立省级统筹调剂基金,每年按比例调剂各地基金余缺,确保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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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与绩效管理
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力,实行基金绩效管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并强化结果应用。
二、待遇保障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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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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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降低:一、二、三级医院分别由200元、400元、800元降至200元、4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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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一、二、三级医院分别由75%、65%、55%提升至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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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增加:门诊报销年度限额由2000元增至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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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统一
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的住院待遇逐步统一,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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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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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提高至125元(70岁以下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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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急诊抢救除外),非急诊临时外出就医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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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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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推广
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刷卡,实现就医结算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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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风险金机制
按年提取5%的省级风险金,当统筹基金收入达到的1%时停止提取,用于应对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四、统一筹资政策
- 统一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费率、年限与支付水平动态调整。
总结
2024年四川医保新政通过省级统筹、待遇统一、基金监管强化等措施,提升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进一步推动了医疗保障公平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