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药店变更名称后, 医保仍然存在 ,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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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变更申请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请变更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要填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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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受理 :州(县)医保局自收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公布,申请变更的零售药店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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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完成 :在医保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药店可以继续使用医保。
因此,药店在变更名称后,必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医保的连续使用。建议药店在变更名称后尽快向当地医保局提交变更申请,并遵循相关规定完成变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