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需要出院记录原件。以下是具体说明:
核心要求
出院记录原件是医保报销的必备材料之一,用于证明患者已完成住院治疗并出院。
材料清单补充
除出院记录原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费用凭证 :住院收费票据(加盖医院公章)、电子发票(打印纸质版)及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医疗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标注ICD-10编码)、急诊病历(如适用)。
特殊情况处理
若材料丢失,需及时联系医院补办存根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
异地就医需额外提供跨省备案凭证和转诊证明(非急诊备案)。
办理流程
住院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出院后整理材料,通过医保部门审核后完成报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医保报销需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依据,材料齐全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