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中,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社平工资)为基准,60%的缴费基数是政策规定的下限值。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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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例如:某地社平工资为1000元,则下限为1000×60% =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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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例如:某地社平工资为1000元,则上限为1000×300% =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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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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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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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社平工资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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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60%-30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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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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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按缴费基数(60%-300%)的2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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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
示例 :某职工月工资为800元(低于社平工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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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800×60% = 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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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480×20% = 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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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480×8% = 38.4元。
三、政策依据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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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调整,通常以统计部门发布的社平工资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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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单位20%、个人8%)为全国统一标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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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高于300%但低于300%的数值,需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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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需在社平工资60%-300%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统一政策及地方实践,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