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地区和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2025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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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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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海口、三亚地区:6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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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区:6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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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地区: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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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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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海口、三亚地区:6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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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区:6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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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城乡统一标准:910元/月
二、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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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标准一体化 :三亚市自2022年6月起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但其他地区仍分设城市和农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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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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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市标准为420元/月,农村2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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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非海口、三亚城市标准提升至610元/月,农村5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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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亚市标准进一步提高至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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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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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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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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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具备基本生活能力,但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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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计算,具体分为按收入比例分档和按困难程度分档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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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标准由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调整,调整周期为每年6月。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