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一、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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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海口、三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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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从610元/月提高至 6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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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月提高至 6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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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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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从610元/月提高至 6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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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从610元/月提高至 6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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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地区
- 城乡低保标准保持不变,维持原有水平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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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三亚地区 :从800元/月提高至 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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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地区 :保持不变,维持原有水平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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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时间 :2023年9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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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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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措施 :《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2024年2月1日正式施行
以上数据综合了民政厅、司法厅等官方文件及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