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已经备案的异地医保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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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如果定点医院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普通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结算时,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执行。例如,在北京就医时,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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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 :异地就医前先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在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院就医,看病能直接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费用不能直接结算,需要先垫付,然后回参保地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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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销条件的门诊费用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需要根据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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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的门诊统筹及门诊慢特病 :跨省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统筹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结算,需要先备案,然后在备案地就医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已经备案的异地医保门诊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结算的,但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