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转移后,医保关系并非自动随同转移,需参保人主动申请办理跨省或省内转移接续手续。我国已建立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确保参保权益连续累计。
一、医保转移的核心规则
转移条件
- 需在原参保地停保且无欠费。
- 新参保地需已开通医保转移接续服务。
-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转移规则不同,后者部分省份暂不支持跨制度转移。
转移内容
- 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划转至新参保地。
-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部分省份对城乡居民医保年限折算有上限。
办理流程
- 向原参保地申请《参保凭证》,提交至新参保地医保机构。
- 转移周期通常为15-30个工作日,期间医保待遇可能暂停。
二、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退休人员转移限制
已办理医保退休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转移,需按原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重复参保风险
转移期间需避免两地同时缴费,否则可能影响医保报销权益。
特殊情形处理
跨省转移需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部分偏远地区可能存在延迟。
养老与医保转移虽关联但独立,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经办机构,确保缴费记录和待遇衔接无遗漏。及时办理手续可避免医保空档期,保障医疗权益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