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新都区社保转移接续政策,办理地点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点
新参保地办理 :需在新就业地(如其他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具体地址以当地社保局公告为准。
原参保地办理 :若需回成都办理,可到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一楼社保局综合业务科办理。
二、办理流程
建立新参保地社保关系 :在新就业地按规定缴纳社保。
提交转移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
三、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需携带身份证、缴费凭证等材料。
咨询渠道 :可通过电话(如028-83993059)或现场咨询窗口了解具体流程。
跨省转移 :需满足两地社保接续条件,具体以两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