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时,医保卡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但需满足备案条件且就医机构为跨省联网定点医院。门诊费用除部分试点病种外,一般需先垫付后回成都报销。以下为具体细则:
一、使用条件与范围
备案要求
- 必须备案:除四川省内及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广州、南京等免备案地区外,跨省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 有效期: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期内可多次使用。
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支持直接结算,执行北京医保目录,但起付线、报销比例按成都政策。
- 门诊费用:仅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结算,其余需垫付后回成都手工报销。
| 项目 | 住院费用 | 门诊费用 |
|---|---|---|
| 是否直接结算 | 是(需备案) | 仅5种慢特病(需备案) |
| 报销规则 | 北京目录+成都比例 | 按成都政策手工报销 |
| 急诊处理 | 视同已备案,可直接结算 | 需垫付后报销 |
二、办理流程与材料
线上备案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备案类型(长期/临时),填写就医地(北京市)并上传材料。
- 承诺制办理:无居住证或工作证明时,可签署个人承诺书完成备案。
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居住证明(长期)或转诊单(临时)至成都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报销待遇差异
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后在北京与成都享受同等待遇,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临时外出人员
转诊/急诊:报销比例降低≤10%;非转诊:降低≤20%。
| 人员类型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
| 长期居住(备案) | 与成都同级医院一致 | 按成都政策 |
| 临时转诊(备案) | 较成都降低≤10% | 按成都政策 |
| 非转诊(未备案) | 较成都降低≤20% | 按成都政策 |
成都市医保在北京使用需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原则,急诊与住院结算便捷,但门诊报销仍有局限。建议提前查询定点医院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以确保顺利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