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按 8.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 0.5%的比例缴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按 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体工商户按 10.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 0.5%的比例缴纳大病救助金,其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按 8.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 0.5%的比例缴纳大病救助金,雇工按 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按 10.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 0.5%的比例缴纳大病救助金
宁波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因参保人群不同而有所差异,其缴费涉及比例、基数等多个方面。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职工清楚自己的缴费情况,保障自身的医保权益。以下将详细介绍宁波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内容。
(一)缴费比例 宁波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根据不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参保人群 | 个人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
|---|---|---|
| 用人单位职工 | 2% | 8.5%(其中大病保险 0.5%,生育保险 0.5%) |
|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 | 雇主 8.5%(其中大病保险 0.5%,生育保险 0.5%),雇工 2% | - |
| 个体工商户(无雇工) | 10.5%(其中大病保险 0.5%,生育保险 0.5%) | - |
| 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 | 10.5%(其中大病保险 0.5%,生育保险 0.5%) | - |
(二)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也会因参保人群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且有上下限规定。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2022 年度缴费基数以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征缴依据,根据上一自然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按最高不超过 22311 元(上年度省社平的 300%)、最低不低于 3957 元核定。
- 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以 3957 元为缴费基数。
(三)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四)缴费年限 宁波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应缴满 15 年,医保缴费年限不足 15 年的应补足 15 年。
宁波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涵盖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方式和缴费年限等多个方面。职工们应清楚了解自己所属的参保人群对应的缴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为自身的健康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