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江苏的门特(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在不同城市和不同情况下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信息:
- 1.江苏省统一政策: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江苏省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执行统一保障范围、统一待遇保障水平、统一管理服务的政策。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额,参保人员的门特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其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分别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等范围。
- 2.南京市的具体情况:根据南京市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特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根据不同人群有所不同,例如在职职工为92%,70周岁(不含)以下退休(职)人员为95%,70周岁(含)以上退休(职)人员为96%,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为100%南京市门特的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
- 3.其他城市的情况:徐州市:门诊特病的年度报销额度可达几万至几十万,一般终身有效南京市:根据2023年的新规定,门特报销限额提高到了每人每年4000元
江苏门特的具体限额因城市和参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而异。南京市职工医保的门特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而南京市居民医保的门特报销限额为4000元。其他城市如徐州市的门特报销额度则可能更高。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医保政策。